敗政部新釋令 委外研究醫藥 免徵所得稅 - 生技
By Sierra Rose
at 2007-12-06T10:42
at 2007-12-06T10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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靠,看了真的是歸LP火都上來了。
財政部是嫌產業不夠冷是吧。
反正生技業就循晶圓模式,以後大家一起來代工就好了。
生技可以談技轉、但是技轉一定不等同於委外研發。
委外研發對台灣的產業或是對產業內努力的人,到底得到了什麼
還是只是公司炒股做帳的手段?
之前蔡英文開的公司也是委外研究,那時候看了真是好笑
拿台灣人的錢 (有官股喔)培養外國的生技人才
客官你說看看,這是不是佛心來著的啊...
人家說長有所用,在台灣只看得到各個學有專精又肯dedicate在科學領域的人
不停的流浪在一家又一家的學校醫院實驗室內
大家來討論一下吧,因為我對技轉也不是很了解
但是看到國內廠商把錢一筆一筆往國外送
就覺得很不爽啊...
出處:http://tw.stock.yahoo.com/news_content/url/d/a/071206/3/pzbp.html
標題:《稅收》財政部新釋令,委外研發醫藥,免徵所得稅
內容:
【時報-記者黃詩凱台北報導】財政部發布解釋令,未來外國醫藥研發服務事業
接受國內生技醫藥業者委託,在我國境外從事研究、試驗、測試等活動所收ꠊ癍漯A務報酬,非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。換句話說,以後依此解釋令的內긊e,國內所謂生技醫藥業者委外研發給付報酬,明確可被排除在中華民國來源
所得外,無須向本地政府報繳所得稅。賦稅署長陳金鑑甚至說,只要與此解釋
令的內容相同,不分產業,當然也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。
財政部發布此解釋令,為何獨厚生技醫藥業?陳金鑑說,因為有一家本地大型
生技業者,透過會計師事務所向財政部申請解釋,經過研究才發布。財政部官
員說,之前也曾針對製造業作類似解釋,「生技產業的狀況很特殊」。至於未
來若其他產業有相同疑慮,陳金鑑說,也可向財政部申請核釋。
今年上半年甫通過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,法案當中的租稅優惠,即令財政部招
致批評,未能堅守立場。資深會計師說,以往發布解釋令總是慢半拍的財政部,
此次獨厚生技產業,主動速發解釋令,不得不說「形勢比人強」,其他產業只能ꘊ菬D多福。陳金鑑說,依照所得稅法第八條第九款規定,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工商
、農林、漁牧、礦冶等業的盈餘,屬於我國來源所得。反之,因為外國醫藥研發ꨊA務事業接受我國業者委託,在境外進行研究等工作,因為「不在我國境內經營工
商活動」,自然非屬我國來源所得。
財政部官員說,以台積電為例,許多研發部門支付國外的費用,都屬「權利金」,
因此必須視為中華民國來源所得,官員一再強調,生技產業十分特殊,財政部一向
是碰到爭議案例、理解產業特性之後,才會作出解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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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y Irma
at 2007-12-10T13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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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y Gilbert
at 2007-12-12T22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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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y Kama
at 2007-12-17T11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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